法律知识

公司简易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2019-06-26 12: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申请简易注销的,简易注销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然后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简易注销。那么,公司简易注销需要什么资料呢?适应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怎样呢?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简易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简易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

  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

  二、适应简易注销的企业范围怎样?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者终结宣告破产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三、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指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指导意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技术方案和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都明确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后,仍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系统会对8种限制性条件进行部分事前限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强制限制至少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已录入系统的)、行政处罚(已录入系统的)、未注销分支机构(已录入系统的)、曾经被终止简易注销。属于限制行业的外资企业、需要审批方可注销的企业目前系统还无法判别。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简易注销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司简易注销需要《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