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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2019-11-20 17: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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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开发商为了避税多赚钱会跟客户签订阴阳合同,很多客户其实对这方面的问题不太懂,都是在听开发商介绍,于是和开发商签订了阴阳合同,但是他们却不知道签订阴阳合同其实存在诸多风险,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二、阴阳合同的特点

  阴阳合同 (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

  “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

  “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

     三、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首先,签阴阳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收或骗取虚假的银行贷款,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如果双方因房屋交易发生诉讼,法院就要对阴阳合同的订立情况及其效力进行审查。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基于阳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有可能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

  其次,签阴阳合同还将面临行政罚款的风险。

  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

  最严重的是,签阴阳合同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第 201条,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风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如果双方之后产生纠纷,由于存在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那么其中一份肯定是无效的。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基于阳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有可能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除此之外,签阴阳合同还将面临行政罚款的风险。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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