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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注意事项

2018-06-2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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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单位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纳税的额度计算和纳税的方式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一个单位在达到一定条件,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来决定。那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从2018年5月1号-2018年12月31日。即在2018年5月1号前和2019年1月1号以后不能变更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要注意这个期间。纳税人超过这个期间,自然属于放弃这个权利。

  2、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进项税自然不能抵扣,需要转出,转为成本。

  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4、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5、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6、转登记纳税人任然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7、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8、转登记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要注意的事项就是以上这些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个一般纳税人是否有必要转变增值税纳税人的性质,要结合自己的业务需求和业务规模上下游性质,以及未来整体规划等综合因素,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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