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咨询

你好,2013年7月1日进入公司的2016年7月合同到期的公司口头传达说不更新合同。 能补偿什么吗?

2020-07-23 18:1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主张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的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张。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事宜可以电话或面谈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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