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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019-09-12 13: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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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受伤情形是很常见的;但是并不是一受伤就是工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所受的伤害,若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就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了。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

  “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2、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一项兜底性规定。工伤条例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逐一进行了列举,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有这几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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