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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2018-06-14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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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工作中,遭遇意外是难免的,有的很轻微,有的情节很严重。当劳动者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就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了。我们都知道,工伤相关费用的承担者有两个,一个是用人单位,另一个就是工伤保险基金。那么,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劳动者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费用

  1、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4、安家补助费

  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3、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在劳动者遭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有:工伤医疗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安家补助费。其余的工伤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单位应承担的费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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