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咨询

我的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后视镜撞上了一个17岁的孩子。 我下车道歉了。 对面传来失礼的话,和我吵架了。 对方没有吵架的自己跌倒摔断了腿。 之后,对方打来的电话不到2分钟就有5人打我,怎么判断我大脑受了重伤呢?

2020-07-07 22:04: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殴打他人造成什么后果?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法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n如果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被人打伤了导致骨折索要赔偿。 
    一、公安机关未介入:自己和他去谈能谈多少是多少,人家要多少钱你能给多少钱俩数之间找个平衡就解决了。
    二、公安机关介入——这里首先你要明确一旦公安机关介入了或者是以扰乱社会治安,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及罚款,或者是对打人者进行传唤,拘留然后走程序,升格为刑事案件这样主动权就在公安机关了,他是代表国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鼻骨骨折如果当时进行了法医鉴定——派出所去某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了就有可能意味着要走刑事案件的程序了,毕竟这样的伤害程度构成了轻伤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处理了),那么打人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个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打人者的家属应该尽快解决~最好在公安机关就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这样对打人者有利。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如果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2、按目前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对误工损失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和个税证明;
    3、目前车辆是否被扣?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交警作出了责任划分之后,如果有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处罚之后就没有其他事情了。剩下的只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