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给一老总打工赚钱,他欠了我2个月薪,我给他们打工赚钱没什么书面形式合同书,仅仅口口声声说,如今他不愿帮我薪水,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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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未约定或者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条款的劳动合同无效,同时事实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也未有其他约定工资的形式,那么这当然产生无效劳动合同的一切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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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讨薪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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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