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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2020-09-3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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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抚养费她在缴纳的时候往往都需要根据当地的一个具体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缴纳,因为太高了的话他不合适,太低了的话又没有处罚的一个效果,那么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呢?接下来由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在没有办理合法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育了孩子,即非婚生育,这种情况属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省人口计生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城镇居民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含非婚生育,下同)、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立案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即刻立案,填写立案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并指定2个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二)调查取证1、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确认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对取得一定证据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但当事人拒不承认的,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可书面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作出亲子鉴定。2、确定被调查人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事实后,对其双方上年度收入进行调查取证。

  (三)提出征收标准建议填写《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提出征收标准的建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分管领导牵头,与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征收倍数,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决定。没有委托的,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建议。(四)审批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长和工作人员为组员。拟按照2至3倍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拟按照4倍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由“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有会议记录),组长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部门印章。(五)备案按4倍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复印件报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具体由政策法规机构受理。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对县级人口计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认为征收决定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畸轻畸重的,应当责令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重新作出征收决定。(六)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已审批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三、征收对象

  1、超生的;2、符合生育政策,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而生育的;3、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4、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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