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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职工资的结算

2019-04-09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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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表明,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平均每年只能期望百分之3左右薪资的增长,所以每天都有人辞职跳槽。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劳动法辞职工资的结算是怎样的?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法辞职工资的结算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法辞职工资的结算

  主动辞职,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除非在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前提下,并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码是账号,辞职后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支付,形成缴费时间,停止个人账户的积累,但只要时间不长;

  (2)支付。也就是说,它不会中断支付,与企业一起支付过去。但这种个人负担并没有太多的成本效益;

  (3)在外地工作可以办理保险转账手续,到新的就业领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的处理方式与养老保险基本相同,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继续在当地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支付一年,就不是个人失业的原因,可以得到。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支付的费用,构成个人账户的总量,就像银行的零存款所有权属于个人一样,辞职后只能停止存钱,但是账户的钱是你的,只要它是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则的,可以随时提取,并可以在以后继续使用。它永远不会被抛弃。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劳动法辞职工资的结算就是按照正常结算,除非有需要补偿金的其他情况。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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