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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如何

2019-04-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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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并非多么高大上,它就像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某种隔离介质,但是偏偏现在的生活离不开合同的存在。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如何?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合同纠纷应该是哪个法院管辖?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如何

  一、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如何

  1、申请和受理

  (1)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2)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1)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2)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1)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

  1、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某些合同纠纷涉及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的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3、根据《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4、其他民商法单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其规定,如《海商法》第257条至第265条规定的不同时效期限,从一年到三年不等。

  三、合同纠纷应该是哪个法院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是: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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