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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2019-09-10 10: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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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我国现在有关于工伤鉴定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工伤鉴定的流程有哪些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一、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工伤后多久进行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

  三、工伤鉴定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注意事项有: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

  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

  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工伤鉴定的时间及注意事项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旦能够进行工伤鉴定,应当尽早去做,懈怠和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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