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咨询

我想问一下在施工工地工作负伤,去医院住院治疗术后,花费医保费用报销了,还能是工伤事故吗,找老总付义务赔付吗?

2020-07-24 12:3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非因工负伤或因患病的基本医疗需求(一般情况下,是用于一般门诊、急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经过劳动刑侦部门工伤认定后,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由此可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工伤后,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的一切可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职工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就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并不是住院才有的报销,吃药检查报不报销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比例: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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