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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后还能迁回吗

2018-06-1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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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如果自己是农村户口的,在自己上大学或者自己购买房屋的,可以向户口迁到自己的生活地。那么户口迁移后还能迁回吗?请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寻找答案。

  户口迁移后还能迁回吗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户口迁走之后还可以迁回来,但是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需要原来户籍地址地派出所同意才可以,对方同意之后需要将现在的户口迁出再迁入原来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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