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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2018-06-13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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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是享有离婚的自由的,当事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请看找法网为您做的相关介绍。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夫妻双方不在住所地的离婚案件管辖进行了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地点确定的相关规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这个问题还是要视情况而定,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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