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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2019-04-1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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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所以,公司破产后,需要对债务纠纷进行处理,那么具体公司破产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债务纠纷

  二、公司破产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总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公司破产后要对外清偿债务,以公司的所有财产对外清偿。

  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2.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3.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4.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

  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希望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司破产债务纠纷具体怎么办?

  1.首先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然后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姣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

  3.然后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破产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若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问题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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