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咨询

你好律师,我爱人开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路面宽阔无车,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摩托车者左腿重伤。现在案件已经快2个月,车检复查一次证明爆胎是摩托车导致。对方现在老是不来认定车检,交警也总是拖。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怎么把车和驾驶证拿回来。我们车全险,车检合格,对方车检照明系统不合格,摩托车有牌,当天没带头盔,至今也不知道是否有驾驶证,行驶证,是否年检。希望律师帮助,谢谢

2019-08-14 17:0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要明确一点,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年审,属于无有效驾驶证,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自己承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但未被注销前,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驾驶证被注销后,除了按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外,还需按无证驾驶进行罚款,可并处拘留。
    法律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审验驾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肇事司机驾驶证未年审。
    因此,保险合同条款都有规定,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当然,驾驶证期满未进行年检并不属于的范畴,是指没有驾驶证件的人员非法驾驶车辆,而有驾驶证并受过驾驶训练的驾驶人员驾车属于合法的驾车行为,即使驾驶证过期也不能认定为无证驾车。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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