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2020-05-14 17: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保密协议的签订往往是公司职工会涉及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他人侵犯,故而需要签订这样一种协议。那么大家知道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了违反服务期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时须承担违约金,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为相关约定违反了上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关约定无效。劳动者无须支付保密违约金。

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然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不严格依附于劳动合同存在,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在实务中存在争议。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作出的(2006)济民三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中,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技术保密事项签订的合同,应受合同法的调整。故支持了原告关于被告违反保密协议须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保密协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受《合同法》的调整,《保密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有效。

  二、如何合理有效地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1、应尽量避免将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合理设置保密协议的违约金数额,并明确约定违反保密协议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便于后期举证;

  3、竞业限制协议中须明确约定经济补偿条款,且每月的经济补偿金额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三、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如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权利人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情节严重的,还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保密协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