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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主体是谁

2018-06-2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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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那么土地流转的主题是谁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土地流转的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

  二、关于土地流转的土地政策

  1、据媒体报道,一份事关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文件已下发至河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市;2013年7月 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了解涉农产权交易尤其是土地流转交易情况;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现已上报海南省政府审议。

  2、农业部2017年9月1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3、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提升农业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解决现在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农业税免征之前,农民由于承包经营土地的负担重,收益相对较低,承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亲友或其他农户,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股或参股。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为培植专业大户、承包大户,一方面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另一方面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被培植对象,即“反租倒包”。

  随着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功能的逐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也在逐步趋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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