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咨询

你好,买的二手房,房主说包过户,现在要交房屋维修基金,请问,这个钱应该买家拿还是卖家拿

2019-07-23 22:3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需要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如果房主持有住房满2年,过户免增值税5%,卖家满五唯一住房,过户再免个税1%,买家如首套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1%,90平米以上
    1.5%,二套房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
    1.5%,90平米以上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还要手续费几百元评估费千分之6,印花税万分之5
  • 一般会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客户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客户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客户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5571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4)房屋业主要求买主全部承担这笔房屋维修基金。根据客户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客户,那么,客户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 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新房购买时,由业主缴纳。
    二手房过户,新的业主不需要再次交纳住房维修基金,规定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之后,双方新老业主需要一起办理住房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各地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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