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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

2018-06-1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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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男女未婚同居的情形是很普遍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可能大家不知道,同居还有一种非法同居的情形,非法同居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怎样同居才是合法的呢?什么是非法同居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非法同居的概念

  非法同居,是指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公开共同生活,或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

  二、非法同居的特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非法同居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欠缺结婚法定形式要件,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其区别法律婚姻的特征。

  2、男女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虽以夫妻名义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

  前者,如姘居、试婚的男女均不以夫妻名义同居。

  后者,虽已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同居双方或者一方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本属于无效婚姻,但依我国司法解释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这是其区别于事实婚姻的特征。

  3、共同生活具有“公开性”。即男女双方公开同居生活为一般群众所知道。这使其与具有隐蔽性的通奸区别开来。

  根据上述特征概括起来,我国当前的非法同居关系既包括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试婚、姘居等违法两性关系,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其他违法婚姻,或被称为无效婚姻。

  三、关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1、经查实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非法同居,是指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公开共同生活,或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非法同居关系既包括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试婚、姘居等违法两性关系,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其他违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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