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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拘役对公职人员的影响

2019-02-25 10: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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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不触犯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的制度,给普通百姓树立一个好榜样。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拘留和拘役对公职人员的影响是怎样的?拘役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吗?判处拘役先期羁押怎么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拘留和拘役对公职人员的影响

  一、拘留和拘役对公职人员的影响

  公职人员行政拘留后由单位自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是警告、记过、以及开除。

  会有案底但是不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犯罪的刑罚,一般不会开除公职,除非情节严重。

  若是公职单位认为影响较大,不适合再担任职位的话,此单位则可能会申报开除。若是单位以影响不大,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则会记得警告或者是记过等。

  公务员拘役处理后能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二、拘役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吗

  1、拘役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3、根据本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包括两种: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此类犯罪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所以《刑法》规定对这类犯罪分子不论罪行轻重,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法院在适用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权力。此外,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4、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三、判处拘役先期羁押怎么算

  1、拘役判决前先期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中国历代封建法律都有羁押犯人或知情人的规定。《明律·刑律、断狱》规定,不仅可以羁押被告人,也可以羁押刑事案件的告诉人,被告未服罪、案情未弄清楚以前,不许放回告诉人。同时,历代封建法律都严格规定审限和羁押期限,秦《司空律》规定,对羁押的囚犯久不审讯,"大啬夫、丞及官啬夫有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论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拘役和拘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行政拘留对公职人员一般是警告记过,不会太严重,所以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但是如果是拘役的话能一般是开除公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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