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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您好 因工伤事故烫伤32%的总面积 都还没彻底冶好可是没有什么显著伤疤 老总只赔付6个月 并且才一千二一个月 是否太不科学了

刑事辩护
2020-08-30 17:0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劳动者在受伤后且未经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时,并不清楚其能够获得赔偿的情况,在主张赔偿的问题上显然缺乏经验和底气,加之受到伤害后,其经济状况大多比较窘困和急迫,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形成了较为显著的优劣势对比。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承担工伤赔偿义务的原则,该义务系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有权处分自己要求工伤赔偿的权利,但这种处分行为应建立在劳动者充分知晓自己权利内容的基础上。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已采取积极行动消除其优势地位,如告知劳动者可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工伤认定和鉴定结果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等,则可认定其利用了优势地位。
    而本案中被告显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 员工被烫伤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 由于车祸受伤的工伤赔偿金额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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