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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打架,我拿刀砍他但是没受伤,他手抢我刀时碰了下流点血,这算故意伤害罪吗,如果取报案得话我是被拘留该是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8-31 15:1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的:
    一、故意伤害,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案是公诉案件,如果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或者有人举报的,就由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无权决定是否刑事立案侦查,也无权决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二、被害人谅解的,这只是一个量刑情节,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的,而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当然,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来认定。
  • 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最后判处多少年由法院决定,到时法院会考虑自首情节。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没有口供,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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