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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

2019-03-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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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关于房屋专项维修金主要是用来对于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的费用。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在购房是是必须缴纳的,那么这个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2008年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在原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做了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公共维修基金的一个延续。从性质来说,两者基本一致。只不过因年代不同,而名称不同,两者实质是同一个标的物。在200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原公共维修基金统一更名为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含义

  专项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三、公共维修基金的含义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则是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不得挪作它用,当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含义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含义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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