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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订后后悔怎么办

2020-01-06 18: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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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后悔怎么办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协议签订后后悔怎么办

  离婚之后对于离婚协议的约定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签订后后悔怎么办

  如果是在被胁迫或者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当事人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书只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有效,但其中违法条款无效。所以没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还是婚姻状态,可以起诉离婚,那份协议书不能对抗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签订后后悔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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