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
保证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