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借钱20万跟朋友,写了借条,但是借条每月约定利息,只是口头约定利息是每月三分,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是2019年9月,可是今年2018年5月开始朋友就没有每月按月按时支付利息,由于我们急需要用钱就问朋友提前还钱,经过多方追问后,朋友银行转账先还了5万,剩余的15万她交待如今没有经济实力偿还,她口头说自己有套房,等房子卖出去后才能还我们剩余的15万,具体时间也没说明,而且说清楚了从2018年5月份开始无法还利息。我现在担心的几个问题是,1、之前她还钱都是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银行会不会把她之前付的利息认定为本金?2、没有到借条约定时间,可以提前叫她还钱么?3、她本人说因为借钱的事,她老公在和她闹离婚,我担心她会不会转移财产假离婚;麻烦律师帮我建议下我现在能怎么做追回我的本金15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