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2020-04-23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所谓的健康合格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健康证,办健康证的目的就是检查是否有某种传染性疾病。那么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办理健康证所要检查的项目根据职业的不同,检查也不同。

  检查一般包括:

  1、首先先进行内科查体:血压、心肺听诊、看是否有高血压、心脏病、灰指甲、皮肤病。

  2、然后做胸透,主要是检查肺部是否有异常(如肺结核等传染病)。

  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3、检验尿常规、大便,要为了检查痢疾、伤寒、大肠杆菌等传染病。

  4、后是抽血,主要是肝功能化验,检查是否有肝炎或其他传染病。

  健康证检查项目:

  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法律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哪些经营行为情况可能被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2、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3、拒绝卫生监督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有哪些的内容,工作健康证的检查项目:内科、胸透、尿常规、血常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