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普及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高效、便利的同时,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已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全责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强险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交强险赔付处理要走什么流程?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全责交强险赔偿金额计算是最大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3081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丧葬费3万多元。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法院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
2、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
1、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
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2、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4、全责/有责方交强险项下合计赔款为:
合计赔款=交强险赔款+无责代赔款
(1)交强险赔款=其他有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无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车外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000元);
(2)无责代赔款=有责方车损(≤无责方车辆数×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方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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