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咨询

对方是的小轿车,把我方骑摩托车的给撞骨折了骨折地方在眼眶处,当时报警了,事故已经发生10天还在医院就诊事故还未解决。对方还想私下解决但是态度不好。我方是靠右行驶的,无责任。请问对方应该付什么责任,双方的车都被拖到交通局,他的车在事故未解决之中可以提出来么。事故应该走什么样的流程,怎样解决。谢谢!!

2020-01-07 17:47:2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