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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2019-06-17 14: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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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需要成长、需要试错、需要机会、需要人脉,样样都需要钱,所以借款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借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借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一、借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借款人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

  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

  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

  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

  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

  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

  二、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三、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借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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