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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借款人在民间借贷担保了40000,结果借款人跑了,然后担保人还了45000,借条原件在法院,我该怎么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2019-07-30 16:0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借条的,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承担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
    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 民间借贷的问题上,在担保合同中,承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间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过问债务人是否有清偿债务的能力。
    显然后者的风险责任更大。
  •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如果起诉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需要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有明确的被告,即有被告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
    第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第三,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第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之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应当有,以下这些;
    起诉状,欠条/借条之类的证据材料,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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