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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0-09-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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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他是离婚过程中比较常用到的一种法律文书,离婚协议,它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些具体事项来做出相应的约定,根据这个法律文书来进行这些约定的执行。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二、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起诉离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签订了离婚协议以后,夫妻双方就需要去当地的一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一个离婚证的领取。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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