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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存在哪些风险

2020-07-0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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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知,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代表法人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由法人承担。那么大家知道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存在哪些风险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存在哪些风险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法定”的代表,无须额外授权,对外可以直接代表单位。而法人代表只是在法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一般是有具体职责的。

  1、民事限制

  (1)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存在哪些风险

  (2)当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被禁止高消费,限制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公司有未能积极履行的法院判决,法院执行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出限制消费令而且一旦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2、刑事责任

  因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有的只追究单位责任,有的不仅追究单位责任,还要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很有可能因单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时,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司法实践通常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若涉嫌犯罪,即便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很难证明对公司的犯罪行为一无所知,若知情就难以逃脱干系。

  3、行政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存在哪些风险”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从刑事角度来看,在单位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担任别人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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