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担责,一般公司的责任不会算到法人代表头上,但是也不要以为公司法人代表就不用承担一点责任,其实当公司法人代表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还不小,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做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有如下程序:
(1)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据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选举新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2)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资格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9年6月23日颁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1、法人代表所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2、如果是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代办,还需要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及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原法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所提交的资料中各项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做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当公司的法人代表风险还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要随便去当公司的挂名法人代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