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出租之后可以卖掉吗

2018-06-22 1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房东和承租人的纠纷,但是有一类纠纷十分特别,因为它由第三人的存在。那就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及购房者之间的纠纷,产生纠纷的原因是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减少此类纠纷,我们需要了解一个问题。房屋出租之后可以卖掉吗?找法网小编告诉你。

  房屋出租之后可以卖掉吗

  一、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

  (三)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四)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五)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只要是满足上述条件,在已经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并不涉及此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也就是说,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不过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还要注意一些操作细节。

  二、出售已出租的房屋要注意什么

  已经出租的房屋,由于此时房屋出卖人与承租人具有出租的合同约定,受合同的限制,所以在出售此房屋时形成了房屋出售者也是房屋的出租人、房屋的购买者和房屋承租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要谨慎处理。在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时,有两个概念需要涉及,一个是“优先购买权”,另一个是“买卖不破租赁”。

  (一)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在出租合同的存续期间,如果租客满足了以下条件,都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并且是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须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房屋于第三人。不能是赠与、遗赠、继承、公用征收、征用等非因买卖而转移标的物,否则对他人的干预即属过分。

  3、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4、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5、出租人须以一定的形式通知承租人。我国现行法律均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的房屋,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管是采取书面形式,还是采取口头形式,只要出租人将其意思表示传达给承租人即可。

  所以,如果您正打算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承租人确认放弃购买的情况下才可以出租,如若不然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二)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般来说,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

  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租赁事实,导致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卖掉的,但是卖掉的同时需要注意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在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作出平衡,出现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的制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