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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期限吗

2019-09-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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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失信的人还是有很多的,不积极履行义务,就可能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了,然后被限制高消费、出行、出镜等等。那么,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期限吗?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期限吗

  一、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期限吗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效期限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后,该名单是没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说会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哪些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期限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没有期限,一般只有全部履行了义务才会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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