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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09-1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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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存在是很有意义的,可以很好地打击一些老赖分子,让他们积极履行债务,所以,了解失信被执行人这方面的内容是有必要的。那么,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怎么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前提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后存在一些过分的行为。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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