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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抓捕条件是什么

2019-09-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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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可以有效限制哪些有能力履行判决却赖着不履行的老赖分子,有些人觉得这样还不够,应该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抓捕。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抓捕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信被执行人抓捕条件

  一、失信被执行人抓捕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实施抓捕的条件如下: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失信的被执行人一般是不会进行抓捕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犯罪的现实,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实施抓捕。

  二、失信者限制的记消费有哪些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此,除了典型的不能乘坐飞机,出入高级宾馆,酒店,不能购买不动产,也不能给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除了这些高消费外,增加一款新规:不得乘坐高铁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从而加大了对于逃避履行的债务人的督促力度。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1、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抓捕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能够知道,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不会进行抓捕的,若有证据证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犯罪的现实,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实施抓捕行为。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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