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咨询

换句话说,我给了他一个6w的担保,借款人的名字是假的。借款人谎称他已经订立了这个项目,汽车被租用了,这是一个骗局?借款人没有付款,担保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该怎么办,他被起诉,被拘留,等等。

2020-06-17 20:0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才债务人有一定区别
  • 承担担保责任,可主张用借款人财产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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