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指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的人。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符合某些条件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相关情况被纳入全国征信系统。那么,被执行人多久成为失信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被执行人成为失信的时间
需要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失信黑名单。
二、被执行人成为失信的情形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布的信息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多久成为失信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只要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条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在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才会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