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咨询

你好我觉得了解一下。企业要和我消除劳动合同书关联要赔付,这一赔付是否前一年的全年收入来除11月(公会一部分,平常的补助,公积金,个人社保,工龄工资)需不需要算。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28 18:3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在用工之前或者用工时签订,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工一个月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换人劳动者个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3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进行登记,社会保险费从用工之日起缴纳。

  • 1、试用期时间应由劳动合同时间长短而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第二月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否则,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双薪,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3、三个月没签合同,从第二月开始要求双薪,没缴社保,补缴社保
    4、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 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住房公积金非本地户口可以办理提取(部分地区无户口要求,都可以提取)。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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