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咨询

你好。有关公积金,我今年5月14日从原企业辞职,六月份新员工入职的新企业。新企业在6月14日为我申请办理入迁公积金,可是原企业在6月16日才申请办理了退工。造成我6月份的公积金沒有交了,出現断交状况。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应当怎么解决?谁必须为这件事情承担责任呢?感谢~

2020-06-30 07:5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员工自己与单位协商一致不交社保,是不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交社保是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作为义务是不允许当事人放弃的,所以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不交社保也是不行的。
  • 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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