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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2018-06-30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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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保险能帮我们规避风险,且保险还具有补偿职能,保险理赔即是该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赔偿,即保险理赔。若是此保险理赔是过了比较长的时间才申请的,会不会有效呢?那么,保险理赔的有时间限制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保险理赔对索赔人的时间限制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二、保险理赔对保险人的时间限制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提交的理赔手续其实是非常繁琐的,如果时间过长的话,对于投保人后者受益人进行理赔是非常不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的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免错过期限,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以上就是保险理赔时间限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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