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咨询

你好,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未缴纳罚金,进行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目前行政诉讼判决下来了,判败诉,咨询如果缴纳罚金,需要加滞纳金吗

2019-06-28 20:3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适用,第
    一、罚金是《刑法》规定的财产刑,你说的应该是罚款;第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罚款,只是一般规定,而税务 罚款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做出的,属于特别法,税务机关会依据税务法律法规做出的,不会再适用《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已经签字,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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