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咨询

你好:2017年和盆友合作经营开过美容店,合同书注明了2年内不可撤股,可是一年内招标方出撤股,承包方同意,而且签署公司股权转让书,承包方未按承诺时间时间给招标方钱,一直托欠该怎么办?

股权
2020-09-04 11:2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 招标纠纷处理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 建筑工程的招标纠纷问题首先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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