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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

2019-07-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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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的分割若是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有权受理该离婚案件的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诉讼的请求。因此法院在处理这一类财产纠纷案件的,其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

  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保护没有过错的一方,一般情况下,离婚夫妻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情况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特殊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

  二、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4、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以及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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