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咨询

你好,拜托,我丈夫在东北,我是山东,我的账户不在这里,我们想离婚,我能离婚吗?

离婚
2020-04-24 13:1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迁移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安部《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五、凡结婚、离婚、分居、并居、失踪、寻回、收养、认领、雇工、解雇、开张、歇业或户主之职业等有变动时,均须分别报告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并没有规定赔偿要区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区分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在交通事故中是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但是如果农民长期在城里打工、居住生活的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