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

店面是从开发商未卖时承租的6千多平方,2009分别由8家购买了6百多平方。李某2010年由一家购买了5千多方。在购买房子时开发商发出了优先购买权时称三日内不予购买就算放弃,因法人在国外无法联系并无签字。2011年承租人给李某交房租不予理睬,李某后来多次堵门、污蔑、骚扰等方式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2011年起诉公司2012年终审;收回房子并赔偿房租金。执行期间让企业停业关门但其他8家房主租金不欠。现今又让收房子,因当时签合同是装修不能拆掉,就让公司看门赶出公司。执行时出示的评估结果有好多设备用品未予以评估。最多只评估价值1/10的财产,发出异议书时告知公司多余的可以拉走。可是李某的房产在2、3楼,一楼只有少部分其余全在8家的房产,且这几家房主公司不欠房租,那么法院为什么要让李某接收公司

2019-11-01 15:5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如果该变动不是因为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已被法院查封而产生的变动,那么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 有几个问题你要搞清楚: 第
    一、这个房子既然没有备案、没有房产证如何办得抵押,抵押时有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第
    二、如果办了抵押登记,抵押人是谁,是之前的假业主还是开发商? 第
    三、先看一下卖你房子的人在国内还有没有其他财产,如果有财产,你可以先申请查封他的财产,然后直接起诉他,要求返还购房款 第四,如果没有其财产,那么你可以在他所在国家,办理一个公证委托,委托你代他办理起诉开发商的手续,要求开发商返还给他购房款,如果胜诉,然后你直接申请冻结该款项或者要求他做个承诺,胜诉后由你支配该款项。
  • 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这是规定了四种对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定事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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